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胶粘剂的储存期和强度

发布时间: 2013/11/28 11:39:58

 

 
1、储存期
 
a、每种产品均有储存期,根据国际标准及国内标准,储存期是指在常温(24℃)情况下产品的保质期,其中丙烯酸酯胶类的为20℃。
 
b、对丙烯酸酯类产品,如果温度越高,储存期越短;对水基类产品,如果温度在零下1℃以下,直接影响产品质量。
 
2、强度:
 
a、世界上没有万能胶,不同的被粘物,最好选用相对的专用胶粘剂。
 
b、对于被粘物本身的强度低的物件,就没必要选用高强度的产品,否则,将大材小用,增加成本。
 
c、不能只重视初始强度的高低,更应考虑耐久性的好坏。
 
d、高温固化的胶粘剂性能远远高于室温固化的,如要求强度高、耐久性好的,最好要选用高温固化的胶粘剂。
 
e、对a-氰基丙烯酸酯胶(502强力胶)除了应急或小面积修补和连续化生产外,对要求粘接强度高的材料,不宜采用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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